对等能动模块与行动授权阶梯
A10 对等能动模块公理与 A11 权限契约公理(v2.1 修订):本人、外部人、AI 同为能动单元(M4),都在事件看板占一条泳道;两类模块都被建模、都被预测、结清后回写各自的模型(M8、G6)。差别在当前能力与问责机制而不在等级:主人层这组接口归人;两类模块都在现实中行动,AI 模块的行动范围按 3.8 的行动授权阶梯随证据扩展、可收回(v2.2 修订)。详见 3.6、3.8、4.18 与 4.19。
A10 对等能动模块公理与 A11 权限契约公理(v2.1 修订):本人、外部人、AI 同为能动单元(M4),都在事件看板占一条泳道;两类模块都被建模、都被预测、结清后回写各自的模型(M8、G6)。差别在当前能力与问责机制而不在等级:主人层这组接口归人;两类模块都在现实中行动,AI 模块的行动范围按 3.8 的行动授权阶梯随证据扩展、可收回(v2.2 修订)。详见 3.6、3.8、4.18 与 4.19。